检察建议治安(公安机关执法规范检察建议)

百科知识 (97) 2023-06-07 01: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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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治安(公安机关执法规范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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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五年起诉79.2万余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下面是南方都市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检察建议治安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韦磊 1月14日,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冯键代表该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披露,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43048人,起诉792329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年起诉职务犯罪6683人

其中副厅级以上225人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43048人,起诉792329人。2022年与2018年相比,起诉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下降9.8%,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下降57.8%,毒品犯罪下降78.8%,枪爆犯罪下降66.3%,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起诉涉黑犯罪6422人、涉恶犯罪15622人,省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190963人、不起诉125438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8%,诉前羁押率下降至30.8%。

依法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等犯罪9940人。起诉洗钱犯罪492人,占全国总数的11.1%。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871人,占全国总数的23.6%。作为全国首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19件。

合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依法起诉职务犯罪6683人,其中副厅级以上225人。起诉受贿犯罪2618人、行贿犯罪1420人。

对1054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亿元

年均上升38.7%

用力守护千家万户幸福美好生活。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522人。起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5268人。坚决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起诉25273人。

2022年4月起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587人,追赃挽损7.8亿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拐”“团圆”行动,起诉拐卖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515人。

办理群众信访278957件,2022年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数居全国第一。

依法给予10543人司法救助金1.9亿元,年均上升38.7%,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助力乡村振兴。

从严惩治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7699人,起诉32120人,办理烟酒销售、个人信息保护、娱乐游戏等涉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536件。

监督5297个罪犯收监执行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343件

持续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监督立案7604件、撤案7652件,追捕10063人、追诉11132人、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14345件。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404件,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589件、年均上升147.3%。

对全省148个监管场所实行派驻检察,对省内28所监狱、74个看守所、1284个司法所、111个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巡回检察。

依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3.9万件,针对刑事执行违法违规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7388份,5297个脱逃监管、“纸面服刑”的罪犯被收监执行。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036件,法院审结后改变率为76.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34件,采纳率为64.5%。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以抗诉或检察建议纠正780件。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60件。

立案办理“4+9”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343件,年均上升32.1%。办理诉前程序30525件,99.8%的案件在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依法提起诉讼1997件,法院支持率为99.7%。

通过公益诉讼挽回、督促修复被破坏的山水林田湖海38.5万亩,起诉索赔并经生效判决、调解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等53亿元,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7.7亿元。

169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典型案例

11名检察官获评全国业务标兵、办案能手

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案117491件,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为常态。

加强专业化建设。169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205个集体和17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11名检察官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办案能手。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涌现出一批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冯键表示,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有力服务保障广东现代化建设,为广东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贡献检察力量。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检察建议

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王章丁)湖北省罗田县检察院在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检察监督中发现,存在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仅被电话告知列管情况而未被当面宣告、日常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4月27日,该院从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刑罚执行程序等方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刑满释放后,我知道自己还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需要执行,但除了不能参加村‘两委’选举,不太清楚还有哪些行为被限制、限期何时结束。”被剥夺政治权利犯罪人员王某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在服刑期间遵规守纪、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先后获得多次减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减为三年。

  检察官了解到,由于执法人员没有当面告知,王某虽然知道自身的减刑情况,但不太清楚减刑后的剥夺政治权利限期如何计算,对限制行为也只是片面了解。

  在监督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王某的情况并非个例。经梳理,检察院发现辖区内存在两种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情况,一种是由该县法院判处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而该县近10年来的该类人员,有的还在监狱服刑,有的已经刑满释放回到原籍,不由该院监管;另一种是外地监狱交付。执行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过程中存在脱节风险隐患等情况,以及个别执法人员欠缺对该类罪犯单独列管的意识,导致部分该类罪犯的档案管理不清晰、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发生。

  接下来,该院将会持续跟踪监督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情况,协同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构建协作机制,探索科技赋能,实现信息共享,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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