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建议(浙江检察网最新消息)

百科知识 (13) 2023-06-05 15: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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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建议(浙江检察网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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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合公安邮政持续推进"七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下面是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浙江检察建议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寄递藏毒类犯罪案件量明显下降

浙江:联合公安邮政持续推进“七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

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阮家骅 李春慧)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浙江省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及浙江省“春雷行动”实战演练暨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从2021年10月至今年6月底,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犯罪案件283件,其中涉寄递毒品195件,与2020年同期相比下降23.8%,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据介绍,自2021年以来,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联合公安、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七号检察建议”专项检查督导,陆续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督促寄递行业落实检察建议所涉问题整改规范到位。

此次经验交流会上,来自浙江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邮政管理系统的100余名工作人员汇聚一堂,共同为推动寄递行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发展出谋划策。针对目前寄递行业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处于监管“无人区”的同城直送、智能快递柜等新兴业态,因监管部门不明、职责主体不清,导致执行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等寄递制度无法落地,各方进一步凝聚共识,推进应对措施“全方位、无死角”落地落实。

本文来自【检察日报·正义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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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网最新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组织部审批,并商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省人民检察院面向本省市、县(市、区)检察院、法院遴选员额检察官4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共遴选员额检察官4名。其中从事刑事检察员额检察官2名;从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员额检察官2名。

二、遴选范围

本省各市、县(市、区)检察院、法院的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纳入浙江省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担任下级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官、法官5年以上(含员额制改革前的助理检察员、助理审判员等任职经历),并且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法官以上等级或一级检察官、法官满三年(等级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7日以后出生);

4.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三年以上拟遴选岗位相关检察或审判工作经验;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二)报名方式:

1.检察系统人员采取个人报名基础上,由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市检察院政治部根据本院和所辖基层院报名情况,择优统一向省检察院政治部推荐。推荐人选如实填写《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遴选员额检察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以市为单位,将推荐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和《报名表》扫描件通过涉密内网邮箱gujiaming@zj.pro报送,邮件主题写明“遴选报名-姓名(单位)”。组织推荐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15日。

2.非检察系统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从浙江检察网(http://www.zjjcy.gov.cn)下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遴选员额检察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后,将《干部任免审批表》和《报名表》扫描件发邮件至sjcylx2021@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遴选报名-姓名(单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15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省检察院组织对推荐和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

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不低于4:1的比例组织考试。未到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省检察院视情决定核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职位。

五、组织考试

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考试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检察业务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根据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遴选员额检察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省检察院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为1.5:1,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省检察院将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遴选资格。

在考察环节,考察组将对考察对象进行业绩考评。主要考核近三年的办案工作业绩,兼顾办案效率、表彰奖励、理论调研等情况。业绩考评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业绩考评不合格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

七、公示转任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省检察院党组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浙江检察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省检察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报考人员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被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名咨询电话:0571-88810116;监督电话:0571-88810388。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6日

THE END